我們不恨廣告,我們恨的是干擾——淺談數位廣告的趨勢
原生廣告,是這幾年數位廣告界一直揮舞中的大旗。原生的意義在於,內容配合網路服務的配置,做出視覺上能夠搭配的效果,讓使用者能自然地接受並點擊。
廣告這麼討人厭,兩大原因:阻擋動線和視覺干擾。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5094/we-do-not-hate-ads-we-hate-interruption
吃書點評:
這是一篇2017所寫的文章,我們在架站時,也立刻面臨廣告該擺在哪裡的困擾。不單單要考慮顧客的閱讀習慣,又不能讓親友團過於熱情的幫忙點擊。或許很多人困惑,文章寫好不就好?做好自己的根本。可是在這個瞬息萬變的時代,好文章必然得搭配好行銷`千古風流人物這麼多,但為什麼留下春秋的都是君王或王侯?因為這些人本身就有知名度。
創作本身不會自己推廣出去,兀自流芳痴痴的等,很可能會連下個月的柴米油鹽都湊不出來。然而,對於廣告的雙方立場始終沒能匯流。雖然分析的文章很多,但是始終三派獨立。
而這三者所在意的重點截然不同。廠商希望有更高的轉換率,以利於和客戶收更多的錢。讀者希望不被打斷的思緒,甚至願意付錢去找到更多的好文章。作者則是希望能夠將自己的作品兌現。閱讀本來是作者和讀者之間的事情,可是在廣告商介入後,這個世界產生大變化。透過行銷的技巧,可以讓某些文章更容易被讀者發現。但因為這些外力,導致原本很容易發跡的作者,開始需要被行銷牽著跑。
這問題在過去就如同出版社和媒體業,原本只要到路上吆喝,產品自然就可以發展出去。但如今,多數的市場都被行銷所壟斷,不懂行銷,產品必然難以在社會上立足。行銷絕對有重要性,就如仲介和業務的重要性,是不言可喻的。讓客戶更容易找到自己的文章,更容易理解自己的產品,更容易地獲得產品。
當銷售只剩下技術,就會破壞這整個平衡。利用各種不同的技巧,騙取讀者和作者,而揚棄媒合優化交易過程的營收,是得不停去挑戰和避免的事情啊!所以,我們到底該把廣告放在哪呢?
以現況的吃書人,廣告會出現橫幅,還有文章中間的原生廣告兩種。以及跳出頁面的廣告,還有卡在畫面邊邊的廣告。總共有四大類,而他們的特色,還有吃書人認為假如自己是讀者,會點選他們的原因。
甚至,就連現在我自己在寫稿時,廣告也出現在我的前後左右。又得小心站主自己不能點到,坦白講這真的有點繁瑣。怪不得有些站主想說乾脆不放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