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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

依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除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之情形者外,電子發票證明聯以列印一次為限。」依財政部令,為維持兌獎之唯一性,電子發票列印以一次為限,若您不慎遺失,不得再為列印, 我們僅能提供「電子發票補印證明聯」。請注意,已捐贈、已作廢之發票將無法兌獎,也不得擅自列印兌獎。依刑法第201條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其他有價證券〈統一發票〉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同法第210條規定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電子發票

刷卡客戶,信用卡帳單列示如圖所示。

若單位銷核需要我們電子發票的登錄資料,可自行取用。

全民稽核發票資料查詢系統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MEMBERVAN/PublicAudit/PublicAudit

使用注意事項:

  1. 全民稽核需要在使用者於消費完成後四十八小時方可至平台進行查詢。
  2. 若於平台查詢不到發票資料,請洽您的購物業者。
  3.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不提供捐贈發票註記的變更,請依原始資訊查詢。

列印發票

敝司所開立發票若打統編可透過下列方式取得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

  1. 消費當下請告知我們您有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需求,我們會寄送電子檔案給您自行列印。
  2. 請務必使用碳粉、雷射印表機列印。
  3. 請雙面列印,並且不論是否有打統編,都務必列印「兌獎聯」才是完整之發票。
  4. 若您有銷帳需求,建議您將我們寄送給您的檔案全部都印出來最為妥當。
  5. 若由我方列印,需額外支付郵資,或到敝司親取,或親取時直接改開立手寫三聯式發票
  6. 若您有需要,我們可以依照您所在的位置,協助委託第三方輸出單位代為列印,您再到該輸出單位領取並支付輸出費用給該單位即可。1)

敝司所開立發票若打統編,若非中獎,您將不會有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若您幸運中獎,我們會寄送發票檔案給您列印。若須由我方列印,您需額外支付郵資,或請您到敝司親取。請注意,只能列印一次,中獎發票若重複兌換與列印您應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 依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除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之情形者外,電子發票證明聯以列印一次為限。
  •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 依財政部令,為維持兌獎之唯一性,電子發票列印以一次為限,若印出後不慎遺失,不得再為列印,因此還請您妥善保存中獎發票證明聯。

Q. 電子發票捐贈後,可以反悔不捐贈嗎?

消費者一旦捐贈就不能反悔,其所有權即屬於受贈單位(同傳統紙本發票捐贈)。

Q. 如何得知我的發票是否有中獎?

「電子發票」於每奇數月26日根據財政部公佈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進行電腦對獎(已捐贈/已作廢發票除外)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83W1/

註銷重開

註銷重開發票敝司保留酌收發票總金額5%為手續費的權利。

為避免重複兌獎問題,列印紙本的發票,請注意勿讓消費者或銷帳單位取得註銷前的發票證明聯。若因此產生損失應由消費者負擔衍生損失。

https://www.ecpay.com.tw/Announcement/DetailAnnouncement?nID=3107

1)
每面A4最多可拼板3張發票,雙面黑白列印,每面2元,合計4元。正面為電子發票證明聯,背面為兌獎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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